2021年元月1日的国际航班成都到温哥华早在11月30日取消, 缺没有收到任何邮件和电话通知。1月1日晚上到成都后才知道航班早已取消,我的机票未进本人同意已改为1月5日。由于假期已到,无法再成都等待5天,不得不临时购买双倍价格的海南航空公司第二天(元月2日)飞往多伦多的飞机 加上从成都去北京的两张机票。 问题1: 从家乡前往成都的机票说用过无法退。质问: 如果我能接到通知,就不会用这张机票去成都呀。为啥不退?? 问题2: 川航只全额退了4000 多元从成都去温哥华的机票。由此产生的额外机票费5000多元不给予任何补偿。 质问:如果早在11月底接到航班取消通知,我可以早点订别家的飞机票不用花双倍的代价订隔日的紧急机票呀。为何没有补偿??问题3:不退款和没有补偿的理由是我是在海外订的国际航班。质问:我是在四川航空公司官网订的票。你们国际航班收海外的机票款没有问题,航班取消没有通知到客户就不承担责任??这显然是店大欺人,强盗逻辑。
找寻象我这样的冤大头乘客共同投诉。 已致电给客户服务和购票中心未果。 如有其它更有效投诉渠道请大侠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