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本周四入住此饭店,早餐时段到餐厅时发现有团体客,餐厅很满,想说那看能不能请饭店准备外带餐盒,我回房间吃。没想到,连续询问两位饭店人员(其中一位还是主任职衔)都被拒绝,理由都是说明「公司规定不能外带」。我认为这样的回复方式是很不恰当的,饭店服务水准就是看这种小地方是否考虑到客户状况的贴心。我还解释:「我都还没用餐,我只是想说可否外带个餐盒回房用? 」这算哪们子四星级饭店要有的格局与服务水准?既然这样,那饭店应该退早餐费给我。
我check out 结帐时刷卡程序都结束了,柜台又拿出一张单子要我签名,我问:「这是什么用的签名?」,当下饭店人员愣了一下说「我不知道,我问看看」,后来又一位饭店人员出面,刚好是刚才拒绝我的早餐餐盒的主任,他说「这是公司规定,证明你是付这房型的钱,是公司财务单位需要的证明」,我觉得实在是很莫名其妙,这是你内部需求,怎么让房客要去签名?我都结清帐款了,我还需要跟你约定什么协议吗?于是,我说「我认为我没有义务要去签这张单」,他就说「好吧,那也没关系」....这是什么逻辑?!
以上,看来是「公司规定」很多的饭店....